自愿离职的不能给补偿金。劳动法规规定自愿离职不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,经济补偿通常适用于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、用人单位动议协商离职、非过失性离职、经济性裁员、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情况。自愿离职是劳动者主动选择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,与前述情形本质上有所不同。
自愿离职一般是基于个人原因或自身发展考虑作出的决定,与雇主相关的原因或行为无直接关联。在这种情况下,通常不会触发经济补偿的规定。经济补偿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,在特定条件下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,以应对非自愿性质的失业状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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